《从葡超到曼联加冕称王》
新书推荐:
第一章 搜魂
第二章 睡前甜饼[暗恋]
第三章 幸得相爱,陆少深深宠
第四章 尸骨
第五章 当反派是会上瘾的![无限]
第六章 黄泉路边开客栈
第七章 你的雄主准备上线[星际]
第八章 周末情人竟是我的顶头上司GL
第九章 战神:从奶爸开始
第一十章 [柯南同人]二周目的我成了马甲怪
第一十一章 野性觉醒
第一十二章 七零娇俏知青寻宝记
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居然要用掌握另外一个国家语言的程度来衡量,提出这样观点的人,纵然有再多理由,也显得太愚蠢了。不过情况的确是有点接近,比如你看着一个你不知道恰巧你朋友们都知道的英语单词纳闷,人肯定都会笑话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包括各种颁奖晚会上得奖的用英语一通感谢就觉得这个人很厉害,素质很高,哪怕面对的都是一帮中国人或者就是昨晚上在家里现准备的,能用英语说谢谢大家对我的肯定,肯定如果换成鼓励就又没戏了。我觉得面对一帮中国人讲英语是很蠢的行为,有种你对着一帮外国人讲中文,用中文去诺贝尔去葛莱美去奥斯卡讲谢谢,又没本事了。英语很好故意不讲是本事,本来讲不好也是本事,况且,我英语不好怎么着,英语不好不配当中国人了?。
夜风穿堂而过,她一袭红裙倚在风口,裙摆飘扬,眉目惑人。
现场蓦地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竟热烈过先前任何一阵。
舞会开场不过二十分钟,慕浅已换过五个舞伴,偏偏还有许多男人或近或远地驻足观望,等候着与佳人共舞。
另一边,慕浅迎着路人或诧异或惊艳的目光翩然前行,如同冬日里一朵神秘惊艳的娇花,盛开了一路。
慕浅下床,走到紧闭的窗帘旁边,拉开了厚重的帘子。
大约是从哪个包间走出来透气的客人,没穿外套,身上一件简单的白色衬衣,抬手间,袖口处一枚银色袖扣闪着清冷光泽。打火机叮地一声,照出骨节分明的一双手,干净修长。烟火明灭间,映出漆黑眉毛下一泓深目。
我参加过很多次学校的作文比赛,成绩之差,让人发指。和现在不一样的是,我现在基本上能够写我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已经到达爱谁谁的地步,但是当时落笔的时候某些词句还要考虑上面的导师们是否喜欢,这些都是小事,虽然自己心里不是很舒服,可是别人很少能发现,而且不伤害到整体的形象,就像穿了一双自己极度厌恶的袜子上街一样。不过有的时候就会想到我的观点是不是别人喜欢,或者把观点表达得委婉一点甚至换一个相去甚远的观点。
学校军训的目的是让学生吃苦,我觉得有些操之过急,因为哪怕不军训,往后有的是吃苦的日子,而且强制性的吃苦未必能够耐劳。学生寝室没有空调,而9月份开学以后天天温度不下35℃并且不能发出声音,扇扇子就是最大的苦了。小学初中高中的军训实在是太形式主义了。而爱国之心在看中国队踢世界杯或者中国使馆被炸时都在体现和培养,实在不会因为一个班级在烈日之下曝晒了几十小时而增加。
这样一直维持到那个杂志组织一个笔会为止,到场的不是骗子就是无赖,我在那儿认识了一个叫老枪的家伙,我们两人臭味相投,我在他的推荐下开始一起帮盗版商仿冒名家作品。
阴历十五,霍家约定俗成的家宴日,霍家的人应该都会到。
当年始终不曾下过像南方一样连绵不绝的雨,偶然几滴都让我们误以为是楼上的家伙吐痰不慎,这样的气候很是让人感觉压抑,虽然远山远水空气清新,但是我们依旧觉得这个地方空旷无聊,除了一次偶然吃到一家小店里美味的拉面以外,日子过得丝毫没有亮色。
慕浅看着自己换下来的棉布软拖鞋,目光清越,缓缓道:林夙。
整夜的梦境冗长反复,慕浅昏沉不知醒,等到睁开眼睛时,仿佛不知岁月几何。
霍家的女人都不喜欢她,用她们的话来说,她这样的容貌,就是个天生的祸水。
其实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如果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外汇储备都拿人民币来衡量,那我们就不用学习英语了,至少不用学习到那么辛苦了。走路想路的英语是什么,吃饭想饭的英语是什么,各个学校里都有英语角,一堆中国人用英语谈论各种低级问题,比如你那漂亮的书包多少钱(还没有学习到可以谈论高级问题比如这书包是真皮的还是尼龙的),一到早上朗诵的时候,全学校出来的都是英语,闭上眼睛以为是在牛津,睁开眼一看是在天津。
喜欢只是一种喜欢而已,不一定要到一个很高的境界才算成功。我喜欢一件事情,做这件事情并且觉得很高兴,就是成功了。
感谢慕浅小姐不远千里来参加我和随峰的订婚仪式,我和随峰都很开心。沈嫣继续道,慕浅,你会祝福我们吗?
路上我疑惑的是为什么一样的艺术,人家可以卖艺,而我写作却想卖也卖不了,人家往路边一坐唱几首歌就是穷困的艺术家,而我往路边一坐就是乞丐。答案是:他所学的东西不是每个人都会的,而我所会的东西是每个人不用学都会的。
慕浅缓缓走过去,代霍祁然开口:林阿姨有急事出门了,所以我帮她照看祁然,顺便还帮他完成了今天的亲子作业。
况且,国家队的人难道都是大学毕业了再学踢球的?
慕浅刚刚换好鞋,听到林夙这句话,不由得轻笑出声。随后,她抬眸看向林夙,明天。林先生赏脸吗?
林淑一直看着二人走出前院,这才关上门回转身。
羽绒服里面,慕浅只搭了一件性感的抹胸小黑裙,短到大腿,勾勒出曼妙曲线,露出光洁修长的脖颈和莹白如玉的大片肌肤,配上她脸上勾人的小烟熏妆,分明是精心装扮过的。
沈星齐扬声笑了起来,一手就扶上了慕浅的腰转身向前。
夜风穿堂而过,她一袭红裙倚在风口,裙摆飘扬,眉目惑人。
现场蓦地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竟热烈过先前任何一阵。
舞会开场不过二十分钟,慕浅已换过五个舞伴,偏偏还有许多男人或近或远地驻足观望,等候着与佳人共舞。
另一边,慕浅迎着路人或诧异或惊艳的目光翩然前行,如同冬日里一朵神秘惊艳的娇花,盛开了一路。
慕浅下床,走到紧闭的窗帘旁边,拉开了厚重的帘子。
大约是从哪个包间走出来透气的客人,没穿外套,身上一件简单的白色衬衣,抬手间,袖口处一枚银色袖扣闪着清冷光泽。打火机叮地一声,照出骨节分明的一双手,干净修长。烟火明灭间,映出漆黑眉毛下一泓深目。
我参加过很多次学校的作文比赛,成绩之差,让人发指。和现在不一样的是,我现在基本上能够写我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已经到达爱谁谁的地步,但是当时落笔的时候某些词句还要考虑上面的导师们是否喜欢,这些都是小事,虽然自己心里不是很舒服,可是别人很少能发现,而且不伤害到整体的形象,就像穿了一双自己极度厌恶的袜子上街一样。不过有的时候就会想到我的观点是不是别人喜欢,或者把观点表达得委婉一点甚至换一个相去甚远的观点。
学校军训的目的是让学生吃苦,我觉得有些操之过急,因为哪怕不军训,往后有的是吃苦的日子,而且强制性的吃苦未必能够耐劳。学生寝室没有空调,而9月份开学以后天天温度不下35℃并且不能发出声音,扇扇子就是最大的苦了。小学初中高中的军训实在是太形式主义了。而爱国之心在看中国队踢世界杯或者中国使馆被炸时都在体现和培养,实在不会因为一个班级在烈日之下曝晒了几十小时而增加。
这样一直维持到那个杂志组织一个笔会为止,到场的不是骗子就是无赖,我在那儿认识了一个叫老枪的家伙,我们两人臭味相投,我在他的推荐下开始一起帮盗版商仿冒名家作品。
阴历十五,霍家约定俗成的家宴日,霍家的人应该都会到。
当年始终不曾下过像南方一样连绵不绝的雨,偶然几滴都让我们误以为是楼上的家伙吐痰不慎,这样的气候很是让人感觉压抑,虽然远山远水空气清新,但是我们依旧觉得这个地方空旷无聊,除了一次偶然吃到一家小店里美味的拉面以外,日子过得丝毫没有亮色。
慕浅看着自己换下来的棉布软拖鞋,目光清越,缓缓道:林夙。
整夜的梦境冗长反复,慕浅昏沉不知醒,等到睁开眼睛时,仿佛不知岁月几何。
霍家的女人都不喜欢她,用她们的话来说,她这样的容貌,就是个天生的祸水。
其实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如果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外汇储备都拿人民币来衡量,那我们就不用学习英语了,至少不用学习到那么辛苦了。走路想路的英语是什么,吃饭想饭的英语是什么,各个学校里都有英语角,一堆中国人用英语谈论各种低级问题,比如你那漂亮的书包多少钱(还没有学习到可以谈论高级问题比如这书包是真皮的还是尼龙的),一到早上朗诵的时候,全学校出来的都是英语,闭上眼睛以为是在牛津,睁开眼一看是在天津。
喜欢只是一种喜欢而已,不一定要到一个很高的境界才算成功。我喜欢一件事情,做这件事情并且觉得很高兴,就是成功了。
感谢慕浅小姐不远千里来参加我和随峰的订婚仪式,我和随峰都很开心。沈嫣继续道,慕浅,你会祝福我们吗?
路上我疑惑的是为什么一样的艺术,人家可以卖艺,而我写作却想卖也卖不了,人家往路边一坐唱几首歌就是穷困的艺术家,而我往路边一坐就是乞丐。答案是:他所学的东西不是每个人都会的,而我所会的东西是每个人不用学都会的。
慕浅缓缓走过去,代霍祁然开口:林阿姨有急事出门了,所以我帮她照看祁然,顺便还帮他完成了今天的亲子作业。
况且,国家队的人难道都是大学毕业了再学踢球的?
慕浅刚刚换好鞋,听到林夙这句话,不由得轻笑出声。随后,她抬眸看向林夙,明天。林先生赏脸吗?
林淑一直看着二人走出前院,这才关上门回转身。
羽绒服里面,慕浅只搭了一件性感的抹胸小黑裙,短到大腿,勾勒出曼妙曲线,露出光洁修长的脖颈和莹白如玉的大片肌肤,配上她脸上勾人的小烟熏妆,分明是精心装扮过的。
沈星齐扬声笑了起来,一手就扶上了慕浅的腰转身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