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ega修仙宿主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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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出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说这是炒冷饭或者是江郎才尽,因为出版精选集好像是歌手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书的人能够在出版的仅仅三本书里面搞出一个精选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练与文采出众。因为就算是一个很伟大的歌手也很难在三张唱片里找出十多首好听的歌。况且,我不出自会有盗版商出这本书,不如自己出了。我已经留下了三本书,我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如果我出书太慢,人会说江郎才尽,如果出书太快,人会说急着赚钱,我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江郎才尽,才华是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而且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
学校军训的目的是让学生吃苦,我觉得有些操之过急,因为哪怕不军训,往后有的是吃苦的日子,而且强制性的吃苦未必能够耐劳。学生寝室没有空调,而9月份开学以后天天温度不下35℃并且不能发出声音,扇扇子就是最大的苦了。小学初中高中的军训实在是太形式主义了。而爱国之心在看中国队踢世界杯或者中国使馆被炸时都在体现和培养,实在不会因为一个班级在烈日之下曝晒了几十小时而增加。
这样的容貌,原就该配最浓烈饱满的色彩,所以她穿红色,很好看。
慕浅大概察觉到什么,看了眼时间之后开口:那麻烦沈小姐开门见山。
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慕浅靠坐进沙发里,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微笑。
我最近过一种特别的生活,到每天基本上只思考一个有价值的问题,这个问题便是今天的晚饭到什么地方去吃比较好一点。基本上我不会吃出朝阳区。因为一些原因,我只能打车去吃饭,所以极有可能来回车钱比饭钱多。但是这是一顿极其重要的饭,因为我突然发现最近我一天只吃一顿饭。
沈嫣冷眼看着她,似乎是想看她还能玩什么花样。
林淑身上挎着一个大包,一面往外走一面冲里面喊:你自己好好在家待着,不许乱跑,听到没?晚上你爸就回来了!
我不太想讲中国的英语太注重语法什么的老套东西,但是中国在这方面实在是太保守了,就像中文里,我要买一台电视机,买一台电视机我要,我买一台电视机要,我要买电视机一台,电视机我要买一台,表达都是一样的意思,只要不是一台电视机要买我,上面都是没有错的。可是偏偏有人要分出一个对错来。要说出英语学习有什么问题来我想我没有太多的资格,但是至少我可以怀疑如此重视英语的必要性。
中国的学生作文一直乏味是因为命题实在太小了。比如给你一个故事,故事是这样的:
他脸上明明没有什么表情,眼神却格外深邃,似乎要看穿人心一般,让人发慌。
慕浅拿起支票数了数上面的零,微微挑眉,两百万,以现在的经济来说,会不会少了点?
叶惜伸手狠狠戳了戳慕浅的头,全城的男人都能拜倒在你石榴裙下,你又何必在乎一个霍靳西!
沈星齐挑眉一笑,行了,大喜的日子,别老黑着脸。那个慕浅交给我就是了。
霍靳西目光落在她的手指上,气息不见丝毫紊乱,目光仍旧深邃无波。
沈嫣闻言冷笑了一声,纪随峰面容僵冷,对上慕浅灼灼的视线,依旧开不了口。
大部分的现代诗其实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拆成一句一行写,而所谓比较大师的或者先锋的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每句句子的顺序捣乱了再拆成一句一行写。
这段时间我常听优客李林的东西,放得比较多的是《追寻》,老枪很讨厌这歌,每次听见总骂林志炫小学没上好,光顾泡妞了,咬字十分不准,而且鼻子里像塞了东西。但是每当前奏响起我总是非常陶醉,然后林志炫唱道:
我的旅途其实就是长期在一个地方的反反复复地重复一些事情,并且要简单,我慢慢不喜欢很多写东西的人都喜欢的突然间很多感触一起涌来,因为我发现不动脑子似乎更加能让人愉快。 -
几年不见,这慕浅丫头真是长大了。林淑边回厨房边说,也越来越能耐了,那张利嘴,那张脸蛋,真是能迷倒不少男人呢!
慕浅微微偏头点燃了烟,深吸一口,看着烟丝缓缓燃烧,随后才抬眸看向面前的男人,挽起红唇,谢谢,林先生。
她的手指游走在他的裤腿上,经过小腿、膝头,再缓缓经过大腿不见收势,只是动作愈发缓慢撩人。
我退学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在讨论是全面发展的学生好还是我这样片面发展的学生好。全国好多人好多观点,其实这是一场胡讨论。
慕浅忍不住笑出声来,笑过之后才又开口:你觉得我是为了霍靳西留下来的?
学校军训的目的是让学生吃苦,我觉得有些操之过急,因为哪怕不军训,往后有的是吃苦的日子,而且强制性的吃苦未必能够耐劳。学生寝室没有空调,而9月份开学以后天天温度不下35℃并且不能发出声音,扇扇子就是最大的苦了。小学初中高中的军训实在是太形式主义了。而爱国之心在看中国队踢世界杯或者中国使馆被炸时都在体现和培养,实在不会因为一个班级在烈日之下曝晒了几十小时而增加。
这样的容貌,原就该配最浓烈饱满的色彩,所以她穿红色,很好看。
慕浅大概察觉到什么,看了眼时间之后开口:那麻烦沈小姐开门见山。
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慕浅靠坐进沙发里,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微笑。
我最近过一种特别的生活,到每天基本上只思考一个有价值的问题,这个问题便是今天的晚饭到什么地方去吃比较好一点。基本上我不会吃出朝阳区。因为一些原因,我只能打车去吃饭,所以极有可能来回车钱比饭钱多。但是这是一顿极其重要的饭,因为我突然发现最近我一天只吃一顿饭。
沈嫣冷眼看着她,似乎是想看她还能玩什么花样。
林淑身上挎着一个大包,一面往外走一面冲里面喊:你自己好好在家待着,不许乱跑,听到没?晚上你爸就回来了!
我不太想讲中国的英语太注重语法什么的老套东西,但是中国在这方面实在是太保守了,就像中文里,我要买一台电视机,买一台电视机我要,我买一台电视机要,我要买电视机一台,电视机我要买一台,表达都是一样的意思,只要不是一台电视机要买我,上面都是没有错的。可是偏偏有人要分出一个对错来。要说出英语学习有什么问题来我想我没有太多的资格,但是至少我可以怀疑如此重视英语的必要性。
中国的学生作文一直乏味是因为命题实在太小了。比如给你一个故事,故事是这样的:
他脸上明明没有什么表情,眼神却格外深邃,似乎要看穿人心一般,让人发慌。
慕浅拿起支票数了数上面的零,微微挑眉,两百万,以现在的经济来说,会不会少了点?
叶惜伸手狠狠戳了戳慕浅的头,全城的男人都能拜倒在你石榴裙下,你又何必在乎一个霍靳西!
沈星齐挑眉一笑,行了,大喜的日子,别老黑着脸。那个慕浅交给我就是了。
霍靳西目光落在她的手指上,气息不见丝毫紊乱,目光仍旧深邃无波。
沈嫣闻言冷笑了一声,纪随峰面容僵冷,对上慕浅灼灼的视线,依旧开不了口。
大部分的现代诗其实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拆成一句一行写,而所谓比较大师的或者先锋的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每句句子的顺序捣乱了再拆成一句一行写。
这段时间我常听优客李林的东西,放得比较多的是《追寻》,老枪很讨厌这歌,每次听见总骂林志炫小学没上好,光顾泡妞了,咬字十分不准,而且鼻子里像塞了东西。但是每当前奏响起我总是非常陶醉,然后林志炫唱道:
我的旅途其实就是长期在一个地方的反反复复地重复一些事情,并且要简单,我慢慢不喜欢很多写东西的人都喜欢的突然间很多感触一起涌来,因为我发现不动脑子似乎更加能让人愉快。 -
几年不见,这慕浅丫头真是长大了。林淑边回厨房边说,也越来越能耐了,那张利嘴,那张脸蛋,真是能迷倒不少男人呢!
慕浅微微偏头点燃了烟,深吸一口,看着烟丝缓缓燃烧,随后才抬眸看向面前的男人,挽起红唇,谢谢,林先生。
她的手指游走在他的裤腿上,经过小腿、膝头,再缓缓经过大腿不见收势,只是动作愈发缓慢撩人。
我退学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在讨论是全面发展的学生好还是我这样片面发展的学生好。全国好多人好多观点,其实这是一场胡讨论。
慕浅忍不住笑出声来,笑过之后才又开口:你觉得我是为了霍靳西留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