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傻女春福_末法时代:开局在港岛血祭炼尸!
星海书坊 - 文明火种寄星舰,太空歌剧与外星殖民的硬科幻史诗巨制 > 穿越之傻女春福 > 穿越之傻女春福
字体:      护眼 关灯

《穿越之傻女春福》

 知道这个情况以后老夏顿时心里没底了,本来他还常常吹嘘他的摩托车如何之快之类,看到EVO三个字母马上收油打算回家,此时突然前面的车一个刹车,老夏跟着他刹,然后车里伸出一只手示意大家停车。。

  所以我现在只看香港台湾的汽车杂志。但是发展之下也有问题,因为在香港经常可以看见诸如甩尾违法不违法这样的问题,甚至还在香港《人车志》上看见一个水平高到内地读者都无法问出的问题。

  月色正浓,皎白清冷,落在屋内如满室清霜。

  车子不能发动的原因是没有了汽油。在加满油以后老夏找了个空旷的地方操练车技,从此开始他的飙车生涯。

  毕竟她只说了那么两句话,对她防备至斯的霍靳西竟然真的就让她留下了?

  慕浅坐起身,胡乱摸索了一阵,打开了房间里的灯。

  霍靳西目光停留在慕浅脸上,似是轻描淡写地打量,偏又久久不离开。
  这天老夏将车拉到一百二十迈,这个速度下大家都是眼泪横飞,不明真相的人肯定以为这两个傻×开车都能开得感动得哭出来。正当我们以为我们是这条马路上飞得最快的人的时候,听见远方传来涡轮增压引擎的吼叫声,老夏稍微减慢速度说:回头看看是个什么东西?

  慕浅听了,看向坐在旁边的霍靳西,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可不是嘛,真是丢死人了。

  她微微扬起下巴,眸光潋滟,笑容艳丽,从前的事,我自己都不记得了,没想到霍先生还记得那这七年时间,您岂不是一直记着我?
  我浪费十年时间在听所谓的蜡烛教导我们不能早恋等等问题,然而事实是包括我在内所有的人都在到处寻找自己心底的那个姑娘,而我们所疑惑的是,当我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居然能有一根既不是我爹妈也不是我女朋友爹妈的莫名其妙的蜡烛出来说:不行。

  慕浅无奈地看着她,叶子,你今天怎么有点傻?

  同一个小区,别墅风格统一,建筑上却又各具特色,林夙的别墅就坐落在霍靳西家的东面,相距不过五十米。
  对,我是在查林夙。事到如今慕浅也不做无谓的挣扎,坦坦然承认了。

  不用客气。林夙声音沉稳,眉目平和,说完便收起了打火机,转身准备离开。

  我甚至在一个电视节目里还听到一个专家这么说:
  慕浅微微偏头点燃了烟,深吸一口,看着烟丝缓缓燃烧,随后才抬眸看向面前的男人,挽起红唇,谢谢,林先生。

  等到我真的写自己要表达的东西的时候,我发现学校除了让我识字以外,初中以上的语文教育,包括无数的名作分析,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的帮助。真想写点东西不像上学的时候写议论文了,还拼命想着要加一点名人小故事或者格言之类去怎么样,真正好的文字在说服人的时候根本不需要举例子玩数据,更不需要名人名言之类。名人有的是胡说或者是正儿八经说但是说错了的时候。很多人无论写东西或者辩论什么的时候,特喜欢把一个七八个世纪前就死了的人说的一些话拿出来想当法律使。

  然后那老家伙说:这怎么可能成功啊,你们连经验都没有,怎么写得好啊?
  慕浅笑着拍了拍她的脸,放心吧,顺利着呢。

  书出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说这是炒冷饭或者是江郎才尽,因为出版精选集好像是歌手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书的人能够在出版的仅仅三本书里面搞出一个精选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练与文采出众。因为就算是一个很伟大的歌手也很难在三张唱片里找出十多首好听的歌。况且,我不出自会有盗版商出这本书,不如自己出了。我已经留下了三本书,我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如果我出书太慢,人会说江郎才尽,如果出书太快,人会说急着赚钱,我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江郎才尽,才华是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而且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

  我说:不,比原来那个快多了,你看这钢圈,这轮胎,比原来的大多了,你进去试试。
  原来大家所关心的都是知识能带来多少钞票。

  当天阿超给了老夏一千块钱的见面礼,并且在晚上八点的时候,老夏准时到了阿超约的地方,那时候那里已经停了十来部跑车,老夏开车过去的时候,一帮人忙围住了老夏的车,仔细端详以后骂道:屁,什么都没改就想赢钱。

  慕浅看着自己换下来的棉布软拖鞋,目光清越,缓缓道:林夙。

『点此报错』 『加入书签』